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2018年元旦放假安排如下:2017年12月30日(星期六)、31日(星期日)正常公休,2018年1月1日(星期一)为法定节假日。
节假日期间,一旦发生安全稳定事件,请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;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;各部门、各单位请结合本部门、单位的工作安排值班人员,并于12月29日(星期五)前将值班安排表发送至xzk65732033@163.com邮箱备查。
党政办公室
2017年12月28日